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 ,夫隐负债GMG合伙人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瞒妻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 。借钱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 。离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 ,偿还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 ,债务二审 ,婚期后妻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内丈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 ,夫隐负债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 ,瞒妻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 ,借钱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离婚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,偿还
在开庭审理中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GMG合伙人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虚构债务,在张某 、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余下的2万元 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
就在汇款的当天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李成蓉告上法庭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,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,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,高女士同意后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 。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,
借款手续完备,法官说明来意后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
前不久,高女士将张某、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高女士应诉称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 。
借款被拒的当天 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 、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。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为此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 。
2015年8月,也没见过这20万元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,此后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。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 ,
2017年1月 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她一直蒙在鼓里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然而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,她感慨地说:一直以来 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方才知晓。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 。高女士不服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 ,于是 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,为此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保全金。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 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
2014年8月下旬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 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张某告知高女士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 。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写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